民一庭在宜昌召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座谈会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 1748   日期: 20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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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2 08:56:00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日前,民一庭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座谈会,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听取了部分法院的意见。民一庭杜万华庭长、程新文副庭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高院张传读副院长、宜昌中院裴缜院长,以及来自地方十二个省、区三级法院从事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近三十名法官参加了会议讨论。

  婚姻法司法解释事关全家万户,关系到民众的基本权利,关系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院、庭领导多次提出要求,要特别慎重地对待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我院司法解释的规划,这个司法解释应当在2010年年底前出台。司法解释出台前,在法院内部尤其是审判一线的法官们还要进一步研究讨论,不仅要征求专家学者和其他相关实务部门的意见,还要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后再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到目前为止,民一庭已在全国性或部分法院参加的座谈会上对司法解释涉及的相关问题两次集中征求意见,在四级法院也多次研究讨论、反复斟酌。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也是在数易其稿后才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在理论上仍存有分歧、在司法实践中亦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了务实、深入的讨论。讨论的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诸多方面,与会代表对最高法院及时制定该司法解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司法解释稿对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相对比较成熟,但有些问题仍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意见分歧很大,需慎重对待,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杜万华庭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此次会议集思广益,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要求司法解释起草的相关人员,会后抓紧结合大家的讨论意见对司法解释稿继续进行修改,并择机进一步征求意见,力争尽早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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